近日,國家發改委在其官網上再發公告,就《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和生產準入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從去年開始,我國新能源汽車銷量不斷提升,國家新能源產業政策支持力度不斷加大,也釋放出將鼓勵行業外企業進入新能源汽車生產領域的信號,其中小米、樂視等公司不斷曝出生產汽車的消息,而一些難以獲得“準生證”的微型電動車企業也寄望進入國家“正規軍團”。
不可否認,電動車準入規定的出臺,打破了過去在純電動乘用車領域必須由具備乘用車生產資質的企業才能涉足的限制,將引入更多非汽車生產商進入電動汽車行業,進一步加快行業發展步伐,具有積極意義。
然而,《規定》中也要求,投資主體必須有三年以上純電動乘用車的研發基礎;擁有純電動乘用車自主知識產權和已授權的相關發明專利;投資項目必須滿足“具備純電動乘用車整車正向開發能力的研發機構”,“與生產綱領、產品結構相適應的車身成型、涂裝、總裝等整車生產工藝和裝備”等條件。就目前的現狀來看,新進企業單獨符合要求的鳳毛麟角。
《規定》之所以設立“高門檻”,目的無非是為了防止一哄而上的現象出現,但這并不利于電動車產業的發展。2014年中國純電動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的銷量為74763輛,再創新高,增長3倍多,中國成為繼美國之后世界第二大新能源汽車市場。不過,業內普遍預計,2015年產銷量達到50萬輛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階段性目標很難完成。
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仍處于起步階段,降低電動車的準入門檻,讓更多有能力的企業或者個人加入電動車制造領域,不是意味著對假冒偽劣產品的放開,而是給予優秀的潛在玩家更多機會。政府相關部門可以嘗試降低準入門檻,將重點放在事中和事后監管。當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完善之后,新能源汽車產業也將步入良性循環的軌道。(藍朝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