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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9月30日 星期一

    大奔入廠保養 修理廠把車撞了私開賬戶拿賠償

    發布時間:2015-08-19 08:07:3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關璐

      廣州奔馳車主田女士委托一保險經理高某購買車險并保養,奔馳車送修理廠后兩個月內,竟發生了刮擦水泥柱、花基、撞貨車三次交通事故,田女士懷疑遭遇騙保。記者昨日獲悉,田女士告高某等一案近日在廣州中院終審宣判,法院查到修理廠竟是保險經理高某開的,高某被判賠修理費和一半的貶值損失共計15.4萬元。

      修理廠把車撞了 私開賬戶拿賠償

      2010年12月30日,廣州奔馳車主田女士曾委托廣州某保險代理公司的保險經理高某為愛車購買保險,并送修理廠維修保養。但事后高某一直聲稱車沒修好。同年6月,田女士的丈夫去維修廠查看,卻發現完好保養的奔馳車竟然被撞壞了。

      田女士稱,她向保險公司詢問后才知道,2011年2日和19日,保險公司曾向她的一個銀行賬戶匯入兩筆理賠款,但這個銀行賬號是高某利用她買保險時提供的身份證原件,擅自去銀行開設的,此前她根本不知道該賬號的存在。

      出險記錄顯示,2011年3月26日中午11時,楊某駕駛該奔馳車在天河區珠江新城,因碰刮室內停車場水泥柱,發生單方碰撞損失,保險公司經現場定損金額為2450元,保險理賠款2080多元。

      兩天后,即28日下午5點半左右,高某開著該奔馳車在白云區黃邊北路,因碰刮水泥花基發生單方碰撞損失,保險公司現場定損金額為2250元,理賠款1900多元。5月29日晚23時45分,李某開了該奔馳車在白云大道與一輛貨車發生碰撞,奔馳車右前車頭部位受損,保險公司現場勘查但并未定損。

      車主懷疑遭騙保 公安調查未立案

      田女士說,這三宗交通事故都發生在委托高某將車送去維修保養期間,而且高某從未告訴過她。2011年7月,田女士懷疑高某騙保,到嘉禾派出所報警。期間,田女士要求高某予以賠償,但雙方協商不成,奔馳車修好后,田女士不肯把車領回。

      據了解,公安機關對田女士舉報騙保一案最終未立案處理。田女士的奔馳車被放在某修理廠閑置了將近一年半,直到2012年8月,田女士才把修好的車取回。事后,田女士把高某、楊某、李某和高某所在的保險代理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賠奔馳車的維修費及貶值價格共計約32萬元。

      審判過程

      

      二審發現

      保險經理自營修理廠

      一審法院認為,田女士懷疑高某騙保而公安沒有立案,因此不能認定高某故意將車撞壞。但高某未經同意將車交給楊某、李某教師發生三起交通事故,存在重大過失,應賠償直接損失。但32萬元為間接損失,遂駁回。田女士不服提出上訴。

      經二審重新鑒定,田女士的奔馳車貶值30萬余元,其中三次交通事故導致的貶值損失為4982元,閑置導致貶值損失為29.8萬余元。廣州中院認為,車輛長期閑置,究其原因,首先是因高某的侵權行為引發,在發生爭議后,田女士沒有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亦有責任。因此,雙方當事人均有責任,對此損失各承擔一半,即各承擔14.9萬余元。

      二審調查還發現,楊某、李某所在的穗某修理廠實際上是高某開辦的,而且在糾紛發生以后解散了,高某要承擔全部侵權責任。據此,改判高某賠償15.4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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