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兩司機馮某與張某斗氣別車,馮某駕駛寶馬越野車逼停張某開的五菱面包車,兩人下車爭執時張某鉆入寶馬車底不讓對方離開,見對方不理睬后起身,馮某因女兒催促上學要遲到即上車啟動,結果將蹲在車前右側的張某撞倒并碾壓致死。
去年8月,檢方以故意殺人罪對馮某提起公訴。記者昨日獲悉,廣州中院認定馮某沒有殺人的主觀故意,且死者不幸蹲在視野盲區,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馮某判處有期徒刑4年,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
事發經過
司機斗氣 一人蹲車前被碾亡
經法院查明,事件發生在2014年11月17日14時許,馮某駕駛寶馬越野車送女兒到廣外附小上學,當行駛至白云區石槎路廣東科貿職業學院路口時,因女兒稱要回家拿書本,馮某駕車調頭,遇到了張某駕駛的五菱面包車轉入石槎路。因會車避讓產生不滿,張某打開車窗罵了馮某一句粗口。
之后張某繼續開車前行,馮某則駕車追趕,并在石慶路052號燈柱對出路段逼停五菱面包車。隨后,馮某下車用腳踹踢張某的車門,并用手擊打中張某的頭面部。張某知會同車的人準備下車打架,拿了防盜鎖下車與馮某推搡理論。
爭執期間,張某為了不讓馮某離開,先仰臥在寶馬車左側車底前后車輪之間,不久后站起來走到寶馬車前右側蹲下。這時,因女兒趕著上學而催促他快點離開,馮某認為事已了結,于是上車啟動車輛,在其駕車離開時將位于車前右側的張某撞倒并碾壓。
事發后馮某立即調頭停車,將張某扶上車送到醫院救治。張某經搶救無效于當日15時許死亡。同月19日,馮某投案自首。